协议书
甲方:我 (身份证号:**************)
乙方:老头 (身份证号:**************)
2008年7月**日**:**分左右,甲方驾驶车牌号为京*****的小型客车,在宣武区西二环主路最内侧车道由北向南正常行驶时与乙方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受伤,甲方车辆受损。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此次交通事故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垫付抢救费、治疗费、住院费、护工费等。(以发票及相关单据为准)。
2.甲方车辆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乙双方就该次交通事故已解决完毕,乙方以后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今后双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此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交通队各执壹份,经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看了好几遍,觉得还行,就打印了三份又考U盘里一份,这时老张也到了,给他也看了看都没什么问题了,就直奔交通队了。
警察看了看也说没什么问题,就等家属来签字了。我看警察心情也不错,也是,事故有一方主动提出提前解决,对警察来说也省了不少事。警察还跟我聊呢,说今儿上午又撞死一个,在马莲道,一哥们过马路猛跑,被一奥迪给顶飞了,送到医院就死了。正聊着,警察的电话响了,警察接起来说了几句就放下了,然后转过脸跟我说:“老头突然发高烧,没出成院。”
乌云密布......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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